時間:2022-11-17 10:48:54 所屬分類:標書干貨 點擊次數:2102次
文章簡介:競爭性談判和招標都是必須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競爭,從而選出中標供應商。
競爭性談判和招標都是必須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競爭,從而選出中標供應商。
什么是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談判是指采購人或代理機構通過與多家供應商(不少3 家) 進行談判,最后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
適用條件
(1)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非采購人所能預見的原因或者非采購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什么是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是目前政府采購中用到最多的一種方式,指的是采購人通過法定程序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潛在供應商參與投標,從中選取中標供應商的方式。
競爭性談判和公開招標的主要區別
1. 供應商確定方法不同
公開招標是通過公告的形式邀請非指定供應商參加招標。
競爭性談判除公告外,也可由采購商、評審專家書面推薦,或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數據庫中隨機抽取。
2.評審方法不同
公開招標的評標方法主要有綜合評標法和最低評標價法。
競爭性談判的評價方法是談判團隊的所有成員分別與單一的供應商進行談判。第二輪報價及最終報價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然后采購商從談判團隊提出的候選人中選擇報價最低、最符合采購要求、相對質量和服務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并將最終結果通知所有參與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3.審查的側重點不同
公開招標體現了信息公開、程序規范、競爭公平、評價客觀、選擇公平、優勝劣汰等市場機制的本質要求。
而競爭性談判由于其特殊性和靈活性,在集中采購機構的日常工作中經常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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